CZ後續動向:1.75億美元保釋,可暫返迪拜,但明年必須再次赴美
Azuma
@azuma_eth
2023-11-22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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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要求,CZ必須在預定的判決日期前十四天返回美國。

原創- Odaily

作者- Azuma

美國當地時間11 月21 日週二,Binance 及其執行長趙長鵬(CZ)承認反洗錢和違反美國製裁的刑事指控有罪,並就此與美國監管機構達成和解。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Binance 同意認罪並支付超過40 億美元的罰款。

同時,CZ 發佈公開信表示將卸任Binance CEO 一職,原Binance 全球區域市場負責人Richard Teng 將接任。在公開信中,CZ 透露未來不太可能繼續創業,而是計劃轉型為投資者,投資於區塊鏈、Web3、DeFi、人工智能和生物技術領域。

彭博社報道表示,隨著和解協議的達成,CZ 原本可能面臨長達10 年的監禁,但根據最新的認罪協議,預計CZ 將不會被判處超過18 個月的監禁,但美國司法部尚未決定具體將尋求對CZ 判處多長時間的監禁。

今日提交至西雅圖聯邦法院的一份保釋文件顯示,關於CZ 的量刑聽證會將於2024 年2 月23 日進行,而CZ 則將就此支付1.75 億美元的個人保釋金,但監管方面並未強制要求CZ 在此之前必須留在美國。從一些已流出的法庭對話內容可知,CZ 有意在此之前暫返阿聯酋(迪拜為CZ 常住地),然後明年2 月再行赴美。

該保釋文件全文內容如下,由Odaily 編譯。

  • 「美利堅合眾國」訴「CHANGPENG ZHAO」:

  • 出庭編號:CR 23-179 RAJ

我(CZ,下同)明白,在本案的進一步訴訟期間,我可以根據以下所標註的條件獲釋:

  1. 出庭。我必須在2024 年2 月23 日星期五上午9: 00 到華盛頓州西雅圖市斯圖爾特街700 號美國國會大廈(第13106 號審判室)出庭,並出席本案的所有其他聽證會,包括在必要時自首以開始服刑。我知道,故意不在聽證時間出庭是一項單獨的刑事犯罪,可處以最高10 年的監禁和25 萬美元的罰款。

  2. 無違法行為。在保釋期間,我不得犯下聯邦、州或地方罪行。我知道,如果我在獲釋期間犯下重罪,我的刑期最多可增加十年。如果我在獲釋期間犯下過失罪,我的刑期最多可增加一年。

  3. DNA 檢測。如果《美國法典》第42 編第14135 a 條授權採集DNA 樣本,我必須配合。

  4. 不得使用受管製藥物。除非有執照且合格的醫生開處方,否則我不得使用、服用或持有任何受管製藥物,包括藥物。如果在審​​查前服務部門的監督下,所有受管製藥物的處方必須得到審前服務官員的批准。

  5. 地址。我必須向我的律師和/或審前服務人員(如果受審前服務人員監督)提供我目前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如果地址或電話號碼有任何變動,我必須在一個工作天內向我的律師和/或審前服務部門(如有監督)報告。

  6. 被害人和證人保護。我不得騷擾、威脅、恐嚇、篡改、不當影響或傷害證人、陪審員、資料提供者、犯罪被害人、司法官員或其他與法庭正式程序有關的人員的人身或財產,從而違反《美國法典》第18卷第1503、1512 及1513 條的規定。

現金及等價物需求:

  1. 個人保釋金為1.75 億美元。

  2. 必須在DWT 信託賬戶中保留1500 萬美元。

  3. 關於聯邦房產:無需將房產作為擔保物提交給法院,但所有者必須完成並簽署《財產沒收協議》表格。該協議通過法律描述或地址描述了法院要求的財產。如果被告違反了出庭擔保的任何條件,法院可以命令沒收作為擔保提交的所有財產或現金,或協議中指定的財產。

  4. 擔保人一號: 250000 美元。

  5. 擔保人二號: 100,000 美元。

其他特殊條件:

  • 被告必須在預定的判決日期前十四天返回美國。

  • 美國將尋求對該命令進行審查。如果被指定的地區法官拒絕審查,此命令將於2023 年11 月27 日星期一下午5: 00 生效。如果地區法官在2023 年11 月27 日之前批准審查,被告必須待在美國,等待地區法官的決定。

Azu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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