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TF 發布了加密貨幣指南定稿,其中包含標準適用範圍的詳細說明。
2019年,全球反洗錢監督機構FATF 首次發布其虛擬資產指南。該草案提出加密貨幣交易所和貨幣傳輸機構,即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需滿足適用於傳統金融公司的標準。其內容大部分聚焦在數據轉移規則(Travel Rule)上,該規則要求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收集和共享參與交易各方的信息。一些司法管轄區自那時起開始實施這些標準。期間FATF 持續審查和修訂其指導草案:對各司法管轄區的實施過程進行審查,且聽取了加密行業對其擬議標準的反饋意見。
FATF 在2019年首次宣布其預期標準時還沒有技術能幫助這些信息安全的傳輸,所以當時批評者對這一指南帶來的技術挑戰表示擔憂。自那時起,在不斷有技術解決方案被提出的同時,FATF 也在其審查中持續的提高標準,明確了非託管錢包的危險性,並提議將數據轉移規則標準應用於去中心化金融(DeFi)領域內不太容易分類的實體。
這些標準曾在加密業界引發爭議,因為大家並不清楚FATF 將如何把VASP 標準應用於DeFi。出於這個原因,原計劃在今年7月的全體會議上公佈的最終定稿指南被推遲到了10月公佈,以留出足夠的時間獲得加密行業的反饋並對指南草案進行補充和闡明。
現在,該指南已經定稿,相關說明內容也已經完成。
廣泛但逐案處理
FATF 指出,
FATF 指出,理解一個實體提供的一項技術的功能,應基於其是否完全遵守定義,應該根據其提供的服務內容進行分析,而不是根據它們如何符合FATF 提供的文字標準。
指導意見中提及:“各國不應根據實體為描述自己或其活動所採用的技術而使用的命名或術語來對實體進行定義......FATF 標準的職責源於基本金融服務,而基本金融服務不需要考慮實體的運營模式、技術工具、分類賬設計或任何其它運營特徵。”
NFT 是一種虛擬資產嗎?
FATF 首先闡明了什麼是虛擬資產。 FATF 認為,虛擬資產不僅僅是價值的數字表現,它們還必須有可交易或可交換屬性。這種價值必須能夠被轉移,而不僅僅是一種記錄模式。
功能性方法功能性方法”來監管這些似乎跨越了定義界限的新類型資產,並在個案的基礎上進行監管。
FATF的
FATF的虛擬資產提供商(VASP)定義涵蓋了以下幾條:
(1)“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他們代表另一個法人或自然人進行虛擬資產與法幣的交換或其它虛擬資產之間的交換、抑或進行虛擬資產的轉移;
(2)“能夠管理虛擬資產的設備”;
(3)“參與和提供與發行人發行的/銷售的相關虛擬資產的金融服務”。
對於中心化實體來說,如果一個實體正在促進轉讓、交易或託管服務,它很可能受制於VASP 標準。
目前不太清楚的是這些標準如何適用於基於區塊鏈的服務,如去中心化的應用程序(DApps)。
指南提及,DApps 不是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s),因為這些標準不適用於底層軟件。然而,Dapps 創建者、所有者、運營商或任何在DeFi 協議中保持“控制權或有足夠影響力”的人都可能是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s),即使協議的一部分是去中心化或自動化。
簡而言之,FATF 要求各國確定協議的所有者/操作者,並要求他們遵守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標準:
"例如,可能對資產或對服務協議的某些方面有控制權或足夠的影響力,以及他們與用戶之間存在持續的商業關係,即使是通過智能合約或在某些情況下通過投票協議來行使。各國可能還希望考慮其他因素,如任何一方是否從服務中獲利或有能力設置或改變參數以確定DeFi 協議的所有者/經營者"。
指南中提及:
指南中提及:zCloak Network 是基於波卡生態的隱私計算服務平台,使用zk-STARK 虛擬機為通用計算進行零知識證明的生成與驗證。基於獨創的自主權數據和自證明計算技術,可以讓用戶在無需對外發送數據的情況下,實現對數據的分析和計算。通過波卡跨鏈消息傳遞機制,可以為波卡生態內的其它平行鏈以及其他公鏈提供數據隱私保護支持。項目會採用“零知識證明即服務”的商業模式,打造一站式的多鏈隱私計算基礎設施。
About zCloak Network
zCloak Network 是基於波卡生態的隱私計算服務平台,使用zk-STARK 虛擬機為通用計算進行零知識證明的生成與驗證。基於獨創的自主權數據和自證明計算技術,可以讓用戶在無需對外發送數據的情況下,實現對數據的分析和計算。通過波卡跨鏈消息傳遞機制,可以為波卡生態內的其它平行鏈以及其他公鏈提供數據隱私保護支持。項目會採用“零知識證明即服務”的商業模式,打造一站式的多鏈隱私計算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