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國家發改委:擬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納入淘汰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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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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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就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公開徵求意見。

10月21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就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公開徵求意見。為盡快推動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有關工作部署落地落實,建議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條目以增補形式列入現行《目錄(2019年本)》,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決定》形式發布。

經徵求發改委運行局意見,根據發改運行〔2021〕1283號文件要求,條目名稱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入《目錄》淘汰類,文件施行之日起立即淘汰。

9月24日,國家發改委等11部門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同時,《通知》也預告,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增補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在增補列入前,將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視同淘汰類產業處理,按照《國務院關於發布實施的決定》(國發﹝2005﹞40號)有關規定禁止投資。

9月30日,經國務院同意,發改委會同中央宣傳部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相關文件均提出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增補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為《目錄》增補提供了政策依據。

《目錄》增補的主要考慮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指通過專用“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貢獻度低,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等帶動作用有限,加之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不利影響。

10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就《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提到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有關措施的修訂,擬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納入淘汰類產業。

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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