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作者:Clara Lindh Bergendorff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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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Clara Lindh Bergendor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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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注意力經濟;你好,創作者經濟:為何創作者和他們的社區將引領我們走向更具協作性的數字經濟?”
我們正處在一個時代結束的開端。注意力經濟這種以廣告為基礎的收入模式在21世紀主導了創意產業,並使現有社交平台成為了世界上最有價值的科技公司的附庸,但這一結果也為其自身的消亡鋪平了道路。
創作者經濟代表了一種範式轉變。它由平台、市場和工具組成,使創造性表達和創業得以民主化;使獨立創作者階層依靠所熱愛的事業謀生成為可能。
在過去的幾十年裡,我們已經從以工業化為主導的經濟時代發展到了數字化和信息化經濟時代。在21世紀,隨著信息量的激增,我們的注意力變得越來越稀缺和有價值,許多數字產品和服務免費提供給大眾,從而得以向廣告商換取購買我們注意力和個人信息的機會。
關於免費和廣告支持的產品,有句老生常談的話:“如果你不為產品付費,那麼你即為產品本身。”商業公司會把客戶的最大利益放在心上,而注意力經濟並不一定指用戶創造或消費內容。於是,這些免費產品的賬單開始堆積起來:隱私醜聞、點擊誘導性標題背後的假消息、日益兩極分化的社會、心理健康的代價、掙扎的長尾創作者們……
要清楚的是,社交平台並非是一個不好的載體——實際上恰恰相反,但要讓其實現更緊密地聯繫世界的使命,平台需要將大大小小的內容創作者視為主要用戶。使他們賺到第一個萬億美元的收入模式很難再次被複製。
在社交媒體和注意力經濟的早期,創作者需要平台的受眾。隨著(1)創作者和他們的影響力增加(2)微創業者的障礙減少(3)全球擁有相同利基興趣愛好(niche interests)的人能夠聚集起來反抗所謂的主流,一個微妙但尖銳的權力轉移過程出現了,平台現在需要創作者的忠誠社區。注意力經濟將受眾貨幣化,而創作者經濟則把受眾變成一種真正的資產:一個他們參與其中的社區。受眾本身就是一種被裝扮成資產的負債,因為獲取它的成本高於從中獲取的價值。
社交平台正在為這種權力轉移過程做出有利於創作者的妥協,他們推出了一系列功能來幫助平台上的個人創作者通過粉絲來賺錢,因為他們意識到如果不這樣做,創作者將把他們的社區和潛在收入流帶到其他地方。正如The Information最近所評論的,“這裡正在發生一種從「大規模出售眼球」向「從平台創作者直接獲得的報酬中分得一杯羹」的範式轉變。 ”似乎數字資本主義的未來掌握在許多關係更密切、聯繫更緊密的微型企業家手中。憑藉利基優勢,無論銷售內容、產品還是知識,他們都比大品牌更加了解顧客。
投資於範式轉變
如果創作者經濟是數字經濟的下一個重大轉變,那麼我們要如何理解並最終評估這個市場呢?
首先,創作者經濟處於小型企業經濟和創意產業的交叉點。 (預計到2023年,小型企業經濟3000億美元的市場規模將達到4550億美元,其中40%的美國勞動力通過小型企業賺取至少40%的收入,64%的全職員工表示他們想做“副業” ;創意產業年收入和利潤約為2.25萬億美元,且僱傭15-29歲的年輕人比任何其他行業都多,創意產業的員工人數最多,佔比14%。)
現有創作者經濟寵兒的例子有Patreon(本季度估值超過10億美元;使得個人創作者能夠直接從粉絲那裡收錢)、Shopify(在新冠疫情期間規模翻了四倍,達到1330億英鎊,現在是全球第87大公司)和Etsy(2020年標普500指數中表現最好的股票之一)。另一方面,a16z上個月領投了Stir系列A輪融資(估值一億美元,創作者商業管理工具)。
如果社區是創作者經濟的等價物,那麼它的價值如何來界定,又是對誰而言的呢?作為一種啟發,Substack上最高收入作家的年收入是50萬美元,流媒體人Ninja在Twitch上月收入超過50萬美元,8歲的Ryan在Youtube評論玩具的年收入是2600萬美元,Kylie Jenner把她的Instagram粉絲群變成了一個化妝品帝國,成為了世界上最年輕的白手起家的億萬富翁。
如果綜合考慮,小型社區的長尾群體可以說是更有價值的,這是因為利基社區往往有更多的鐵桿粉絲催生更高的參與率、留存率和轉化率。到目前為止,由於缺乏支持它們的基礎設施以及不協調的商業模式,長尾用戶的服務水平一直很低,並且最終被低估了。考慮到美國和英國約有30%的孩子想成為Youtuber,70%的美國人表示他們想擁有自己的企業,我們也許可以通過整合和賦能小型創作者們為愛好所投入的資金來捕獲更多價值。
對於關注這一領域的投資者來說,針對創意階層的創作者經濟可以分為四類:平台、工具、貨幣化工具(monetization enablers)和創作者主導的業務,許多公司會將每一類別的構件組合起來。
第一類包括社交和專業平台,這些平台催生了新的創作者,實現了他們與受眾接觸的民主化,使創作者能夠更高效地展示自己的才華。這些平台也促成了新的數字娛樂形式。大多數成功的社交網絡通過一個新型的新工具滿足了一種以實用為導向的需求,然後允許平台原生的明星得以發展(用戶為工具而來,為網絡而留存,並且如果你幫助他們賺錢,用戶就會被鎖定在平台裡)。
第二類是賦能微型企業家的“鐵鍬和鎬”,以及改進創意過程本身的創意工具。隨著自主創作者和微型品牌數量的增長,通過降低創業障礙來為這些微企業服務的公司將升值。在這裡,我們談論的是“個人企業化”:這些工具一開始往往是簡單易用的消費品,隨著消費者的熱情成為一項業務,這些產品也會隨之增長。
第三類是指科技,用來幫助創作者以新的方式或通過粉絲的直接支付來賺錢,相應的途徑有NFT、市場以及新穎的支付解決方案。
最後,還有創作者主導的企業本身——創作者利用第1-3類中討論的平台和基礎設施構建的最具雄心的企業的一小部分。那些能夠建立一個高參與度的社區的創作者有很多方法將這些資產貨幣化。
走向創意的數字烏托邦?
創作者經濟的商業案例有希望變得清晰:資金和權力正在從注意力經濟轉向創作者經濟,從受眾轉向社區,創意產業的人才正在從大公司中解綁出來。
再浪漫主義一些,如果我們再次轉移我們的注意力(再見,注意力經濟!),直接與我們喜愛的媒體和產品背後的創作者互動(你好,創造者經濟!),我們就會回到一個製造商和消費者更緊密聯繫的世界。在過去的一個世紀裡,我們的供應鍊和價值鏈變得複雜,以至於我們幾乎忘記了我們消費的物品和內容背後還有創作者的存在。創作者經濟是一個我們已熟知的數字化和全球化版本的世界,我們在此直接支持和頌揚數字工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