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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金法》為什麼需要修正?
2018年10月,FATF修改制定“第15號監管方針”,將加密貨幣定義為“虛擬資產(Virtual asset)”,開始著手搭建防止加密貨幣洗錢的製度機制。 2019年6月,FATF發布關於“15號監管方針”的解釋性說明,發表了針對虛擬資產(VA)和虛擬資產經營者(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以下簡稱VASP)的監管指南。當時擔任FATF第30屆輪值主席的美國財政部代表馬修·比林斯萊談到製定監管指南的必要性,表示“缺乏統一的監管指南會給國際金融系統帶來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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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F監管指南必須遵守嗎?
提供交易人員身份信息的義務又被叫做“Travel Rule”規則,指VASP對於交易額超過1000美元(約合120萬韓元)的顧客,必須確認匯款人姓名、賬戶信息、匯款人的地址和身份證號、收款人姓名、收款人登錄賬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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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緣何現在才通過相關法律?
為迎接FATF的相互評估,不少國家很早就制定了相關法律。美國財政部下屬的“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去年就制定了規定哪些規定對加密貨幣產業適用的指導方針。在FATF頒布監管指南前後,各國陸續制定了針對加密貨幣相關企業的申報製度和守法監管系統。截至目前,美國FInCEN、紐約州金融監督局(NYDFS)、日本金融廳、加拿大證券管理協會、英國金融監督廳、瑞士聯邦金融監督廳(FINMA)等金融機構都已針對VASP實施許可製度或登記註冊制度。
反觀韓國國內,在FATF發布監管指南之前,政府當局並未採取任何行動。雖然2016年末韓國在金融委員會的主導下成立了“虛擬貨幣相關機構聯合工作組”,但工作組並未實際運行,未能針對加密貨幣(FATF定義為虛擬資產)的性質達成協議。因為加密貨幣即非貨幣,也不是金融商品,屬於一種全新的“存在”。
問題在於,就在工作組“消極無為”的時間裡,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價格瘋狂猛漲,以至於時任韓國國務總理的李洛淵在2017年11月親自談到此事,並將加密貨幣市場過熱的問題稱為“社會病理現象”。由於市場過熱逐漸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工作組開始由法務部主管。當時政府的態度是,與其把加密貨幣納入製度框架,倒不如直接把其消滅在搖籃。然而,對於一個已經誕生的市場,而且是全球規模的市場,僅憑某個國家的限制,根本不可能使之消失。當時政府甚至有人提議關閉交易所,但因為涉及侵犯私有財產權,引發了大量爭議。
2018年隨著加密貨幣市場全線下跌,市場熱度自然地出現下降。由於過熱現像已經收斂,政府對加密貨幣的關注度也有所降低,就這樣一直放任加密貨幣產業自生自滅,始終沒有對市場製定任何規定可位與不可為界限的法律標準。在政府的漠視甚至是故意的歧視之下,想要在加密貨幣行業正常經營的企業困頓不堪,那些瞄準法律空檔意圖行騙的企業卻做得風生水起。
但是,《特金法》修正案通過立法的過程並不如想像般那麼順利。一個法案從發起到最終通過立法,需要首先由主管委員會(《特金法》的主管委員會為政務委員會)的法案審查小委員會審查,接著由(政務委員會)全體會議表決,然後通過法制司法委員會審查,並最終通過國會大會表決。去年該法案的重要性不斷被其他熱點法案掩蓋,每次都被排除在委員會討論的議題之外。直到去年10月,政務委員會法案審查小委員會才開始針對這一法案進行審查,到11月25日,政務委員會全體會議才最終表決通過了四項相關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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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金法》修正案都有什麼內容?
修正案規定的“申報製度”要求相關企業必須向金融委員會下屬的金融信息分析院(FIU)報備企業名稱和地址等信息。現有經營者需在修正案正式生效(2021年3月)後的六個月以內,即2021年9月之前完成申報義務。違反申報義務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5000萬韓元以下罰金。
JOIND 元哉然記者won.jaeyeon@joongang.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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