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候拆分Facebook 了
36氪
2019-05-10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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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扎克伯格無法使Facebook變得更好,但其他人可以。

Facebook 的聯合創始人Chris Hughes 於5月9日在《紐約時報》發表評論文章《It's Time to Break Up Facebook》,認為馬克·扎克伯格無法使Facebook變得更好,但其他人可以。

來源| 紐約時報

文| Facebook 聯合創始人Chris Hughes

譯|神譯局喜湯

頭圖來源|Jessica Chou/Damon Winter

我上次見到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還是2017年的夏天,就在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醜聞爆發前幾個月。我們在門洛帕克(Menlo Park)的Facebook辦公室見面,然後開車去了他家。我們在一起呆了一兩個小時,還有他正蹣跚學步的女兒在周圍走來走去。我們主要談了政治,還談了一會兒關於Facebook的事情,以及我們的家庭。當日頭漸西,我不得不離開。我擁抱了普莉希拉(Priscilla,馬克·扎克伯格的妻子),向馬克道別。

從那以後,馬克的個人聲譽和Facebook的聲譽一落千丈。 Facebook的錯誤佔據了頭條——將數千萬用戶的數據丟給一家政治諮詢公司這種對隱私的草率做法;對俄羅斯特工、暴力言論和假新聞的遲緩反應;對吸引用戶更多注意力擁有無限動力。

從我們幾個當初在哈佛聯合創辦Facebook算起,到現在已經15年,而我已經有10年沒在這家公司工作了。但我感到一種憤怒,一種責任感。

馬克仍然是在大學二年級開學時送父母離開宿舍公共休息室,擁抱他們的那個人;還是那個考試複習拖延症患者;還是那個在派對中排隊上廁所時愛上未來妻子的人;還是幾年後那個本可以負擔得起更好的房子,卻還睡在小公寓榻榻米床墊上的人。

換句話說,他是活生生的人。但正是他的人性,讓他不受約束的權力成為一個問題。

馬克的影響力是驚人的,遠遠超過任何其他私營部門或政府部門的人。他控制著三個核心交流平台——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數十億人每天都在使用它們。 Facebook的董事會更像是一個諮詢委員會,而不是監督者,因為馬克控制著大約60%的投票權。只有馬克一個人可以決定如何配置Facebook的算法,它可以決定用戶在他們的新聞推送中能看到什麼,可以決定用戶可以使用什麼隱私設置,甚至可以決定哪些消息能夠發送。他為區分暴力煽動性言論與攻擊性言論制定了規則,他可以選擇收購、屏蔽或照抄競爭者,讓他們不再具有競爭力。

馬克是個善良的好人。但令我憤怒的是,他對增長的關注導致他為了點擊量而犧牲了安全和文明。我對自己和早期的Facebook團隊感到失望,因為我們沒有認真考慮新聞推送算法將如何改變我們的文化、影響選舉、賦予民族主義領導人權力。我擔心馬克身邊的團隊只會強化他的信念,而不是挑戰它們。

政府必須追究馬克的責任。長久以來,立法者們對Facebook的爆炸式增長驚嘆不已,卻忽視了他們在保護美國人、維繫自由競爭的市場方面的責任。現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隨時可能對Facebook處以50億美元的罰款,但這還不夠,Facebook也還沒有任命高管負責監管隱私問題。去年馬克在國會聽證後,應該有人呼籲他真正正視自己的錯誤,但是那些質疑他的議員們卻要承受年齡太大、脫離現實,無法理解技術如何運作的嘲笑。這就是馬克希望美國人擁有的印象,因為這意味著幾乎不會有什麼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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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馬克·扎克伯格在國會山進行聽證會。圖片版權:Tom Brenner/《紐約時報》

我們已經有了控制Facebook統治的工具,只是我們似乎已經忘記了它們。

美國的立國理念是,權力不應該集中在任何一個人身上,因為我們都容易犯錯。這就是為什麼開國元勳們建立了三權分立體系。他們不需要預見Facebook的崛起就能理解壟斷公司對民主的威脅。杰斐遜和麥迪遜都是亞當·斯密的忠實擁躉,他們認為壟斷阻礙了競爭,競爭會促進創新和經濟增長。

一個世紀之後,為了應對鍍金時代(the Gilded Age)崛起的石油、鐵路和銀行托拉斯,俄亥俄州共和黨人約翰·謝爾曼(John Sherman)在國會上提出:“如果我們不能容忍國王作為一種政治力量存在,我們就不應該容忍國王管理任何生活必需品的生產、運輸和銷售。如果我們不屈服於一個皇帝,我們就不應該屈服於一個擁有阻止競爭能力和定價權的貿易獨裁者。”1890年,《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出台,禁止壟斷。 20世紀,更多的立法接踵而至,更多監管結構得以建立,以促進競爭,並讓最大的公司承擔責任。司法部打破了美孚公司(又譯“標準石油公司”,Standard Oil )和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這樣的壟斷公司。

對於今天的許多人來說,很難想像政府做對了很多事情,更不用說拆分Facebook這樣的公司了。這並非巧合。

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一個由經濟學家、律師和政策制定者組成的小型但專注的團體播下了我們憤世嫉俗的種子。在接下來的40年裡,他們資助了一個由智庫、學術期刊、社交俱樂部、學術中心和媒體機構組成的網絡,教導新一代年輕人,個人利益應該優先於公共利益。他們的信條很簡單:“自由”市場是動態的、富有成效的,而政府是官僚主義的、毫無成效的。到上世紀80年代中期,它們基本上成功地將精力充沛的反壟斷執法工作打入歷史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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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和它統治地位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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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交媒體成為一項大業務,記者們一直在密切關注

從我們最初的日子起,馬克就用“統治”這個詞來描述我們的野心,絲毫沒有諷刺或謙卑的意味。當時,我們與許多社交網絡競爭,不僅是Myspace,還有Friendster、Twitter、Tumblr、LiveJournal等。打敗他們的壓力刺激了創新,並催生了Facebook的許多特色:簡潔漂亮的界面、新聞推送、與真實世界身份的聯繫等等。

正是這種競爭的動力導致馬克多年來收購了數十家其他公司,包括2012年收購Instagram和2014年收購WhatsApp。在我看來,這些舉動沒有任何不道德或可疑之處。

我記得,就在Myspace出售的那個夏天,有天晚上我和馬克下班後開車回我們和幾個工程師、設計師一起住的房子。我當時坐在副駕駛座,這輛英菲尼迪越野車是我們的投資者彼得·蒂爾(Peter Thiel)為馬克買的,為了替換馬克之前駕駛的那輛不可靠的二手車。

當我們在瓦爾帕萊索大道右拐時,馬克承認他感到的巨大壓力:“現在我們雇了這麼多人……”他慢慢地說,“我們真的不能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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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克里斯·休斯(右)和馬克·扎克伯格(左)在哈佛校園。圖片版權:Rick Frie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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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貿易委員會的失誤

Facebook的統治地位並非歷史偶然。顯而易見,該公司的戰略是擊敗所有競爭對手,監管機構和政府對此心照不宣,有時還明確表示贊同。 2011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發布了一項合意判決:除了用戶已經同意的隱私之外,禁止Facebook分享任何隱私信息。這是政府為數不多幾次試圖控制該公司的嘗試之一。 Facebook基本上沒有理會這項判決。上個月,該公司在財報電話會議上預測:它將需要支付高達50億美元的罰金作為對其疏忽大意的懲罰——這只是輕微的懲罰。就在第二天,Facebook股價飆升7%,市值增加300億美元,是罰款金額的六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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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馬克·扎克伯格在Facebook的一次會議上介紹了該公司的10年路線圖。圖片版權:Eric Risberg/美聯社

當Facebook還沒有獲得主導地位時,它就利用自己的壟斷地位將競爭對手拒之門外,或者復制(不客氣地說,剽竊)它們的技術。

據報導,新聞推送算法會優先選擇Facebook上的視頻,而不是YouTube和Vimeo等競爭對手的視頻。 2012年,Twitter推出了一個名為Vine的提供6秒鐘視頻的網站。同一天,Facebook屏蔽了Vine上的一項功能,該功能允許用戶在Vine上搜索他們的Facebook好友。這一舉措阻礙了Vine的發展,四年後它不得不關門大吉。

Snapchat同樣也被Facebook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Snapchat的故事和瞬息萬變的消息選項,對Facebook和Instagram構成了極大的威脅。與Vine不同的是,Snapchat並沒有與Facebook的生態系統融合,故而Facebook也沒有明顯的方法對該公司使絆子或將其拒之門外。所以Facebook簡單粗暴地複制了它的模式。

事實證明,Facebook的複制非常成功,而Snapchat卻飽受損失。在2016年的一次全體會議上,馬克告訴Facebook的員工,不要因為驕傲而妨礙了用戶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據《Weird》雜誌報導,“扎克伯格此舉傳遞的信息成為了Facebook的一個非正式口號:'既要敢於驕傲,也要敢於照抄(Don't be too proud to copy)'。”

(而監管機構對此幾乎無能為力:雖然Snapchat申請了專利,但版權法並不適用於抽象概念本身。)

因此,潛在的競爭對手無法籌集到資金來挑戰Facebook。因為投資者們都意識到,如果一家公司前腳剛嶄露頭角,Facebook後腳就會復制它的創新或者以相對適中的價格收購它。因此,儘管經濟持續擴張,人們對高科技創業企業的興趣日益濃厚,風險資本投入激增,公眾對Facebook的反感日益加深,但自2011年秋季以來,還沒有哪家可以與Facebook分庭抗禮的大型社交網絡公司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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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活力的市場

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除非有足夠的證據顯示消費者被迫支付了過高的價格,否則法庭在拆分公司或阻止併購方面變得越來越猶豫。但是,對消費者是否經歷過哄抬物價的狹隘依賴,使得法庭疏於考慮佔據市場主導地位的全部成本。它沒有認識到,我們也希望市場具有競爭力以鼓勵創新和保持優勢地位。這也許與當時的反壟斷法潮流相悖。上世紀80年代,AT&T和IBM遭遇了兩起重大反壟斷訴訟,理由是它們利用自己的規模優勢扼殺創新,打壓競爭。

正如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法學教授Tim Wu所寫的,“把對價格影響的高度關注作為衡量所有反壟斷行為的標準的意圖,其實對法律本身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Facebook是一個可以扭轉這一趨勢的完美案例,因為Facebook的盈利來自針對用戶的廣告,這意味著用戶不需要為使用該服務付費。但它實際上不是免費的,當然也不是無害的。

Facebook的商業模式建立在盡可能吸引用戶注意力的基礎之上,鼓勵人們創造和分享更多關於他們是誰以及他們想成為誰的信息。其實Facebook收割的是我們的數據和注意力,所以,無論從哪方面衡量,我們付出的代價都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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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扎克伯格在上個月的一次大會上展示新功能。圖片版權:Amy Osborne/法新社-Getty Images

雖然這是我自己的選擇,但我感覺自己別無選擇。 Facebook已經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每個角落,貪婪地汲取著我們的注意力和數據,而我們對此無能為力,只能束手就擒。

我不得不遺憾地指出,曾經推動Facebook和其他社交媒體公司競相推出更優質的產品的充滿活力的市場實際上已經消失了。這不僅意味著如今的創業公司能開發更健康、剝削性更少的社交媒體平台的機會也更少了,還意味著對隱私保護等敏感問題的侵犯更加肆無忌憚了。

就在上個月,Facebook似乎還試圖掩蓋它以純文本格式存儲了數千萬用戶密碼的醜聞,而這些密碼甚至毫無保護地暴露在數千名Facebook的員工面前。競爭本身並不一定會刺激隱私保護——監管是確保問責制的必要條件——但Facebook對市場的鎖定,使得用戶根本無法通過轉移到其他平台來進行抗議。

Facebook最大的麻煩在於馬克單方面控制言論的能力。

馬克有能力監控、組織甚至審查20億人的談話,如此史無前例的能力給他帶來了生殺予奪的權力。

Facebook的工程師們編寫算法,選擇哪些用戶的評論或體驗最終會顯示在朋友和家人的新聞提要中。這些算法規則不僅針對性強,而且非常複雜,以至於許多Facebook員工自己都沒法理解,換句話說,他們親自創造了一頭自己根本無法駕馭的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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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Facebook的“作戰室”裡,員工們監控著與選舉相關的內容,裡面有巴西總統候選人的照片。圖片版權:Jeff Chiu/美聯社

好像Facebook顯得自己算法不透明還不夠似的,去年我們了解到,Facebook高管已經永久性地刪除了自己在平台上的信息,理由是擔憂公司安全。當我現在再看自己和馬克多年來在Facebook上的消息時,只剩下一長串我自己的話了,顯然,他曾經發給我的話已經如泥牛入海一般無影無踪了。 (順便說一句,Facebook現在向所有用戶提供這項功能。)

Facebook操縱言論的最極端例子發生在2017年末的緬甸。馬克在接受Vox採訪時說,他本人做出了刪除Facebook用戶鼓勵種族滅絕的私人信息的決定。 “我記得是一個星期六的早上,我接到一個電話,”他說,“我們發現用戶們試圖通過Facebook Messenger向衝突的雙方傳播聳人聽聞的信息,差不多就是煽動穆斯林說,'嘿,佛教徒想挑事兒,趕緊抄起你的傢伙到哪哪哪去。'然後佛教徒那邊也是一樣。”

然後馬克打了個電話:“把這些信息全都刪掉。”雖然大多數人會同意他這一決定的正當性,但讓人深感不安的是他做出這一決定時沒有向任何獨立的權威機構或當局負責。從理論上講,如果Facebook領導層不喜歡哪一位美國人的信息,它也可以輕而易舉地將這些信息全部刪除。

馬克過去堅持認為,Facebook只是一個“社交工具”,是一個可以讓人們隨心所欲交流的中立平台。但現在,他認識到Facebook雖然是一個平台,但是無法保持中立,因為它不可避免地要就價值觀做出決定。該公司自己的律師在法庭上辯稱,Facebook將自己歸為出版行業的一員,自然有權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當然,在Facebook總部,沒有人刻意選擇讓每個美國人醒來時看到哪些新聞故事。但他們確實能夠決定這是一篇來自知名媒體的文章,還是《The Daily Show》上的一段視頻,亦或是朋友婚禮上的一張照片,甚至是一段極具煽動性的殺人宣言。

馬克知道這份權力帶來的擔子有多重,他也在尋求新的戰略,以試圖減輕它。他將Facebook的重點轉向鼓勵私人加密信息,而Facebook的員工看不到這些信息,因此也就沒法控制它們了。其次,他希望監管機構和其他行業高管能以一種友善的態度監督自己。

去年年底,他提議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負責處理社交媒體平台在內容審核方面做出的艱難決定。馬克認為,它將為Facebook的決定提供獨立的審查意見,如果用戶不同意,完全可以上訴。但委員會的決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因為公司將自願參與其中。

今年3月,他在《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的一篇專欄文章中寫道,“議員們經常告訴我說,我們在決定用戶言論方面擁有太多的權力,我同意這種說法。 ”他甚至比以前走得更遠,主動呼籲政府加強監管——不僅是在言論方面,而且在隱私和互操作性方面,以前確保消費者能夠順利地將自己的個人資料、朋友關係、照片和其他數據從這個網絡平台轉移到另一個網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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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可以通過反壟斷法拆分Facebook

2006年夏天,雅虎(Yahoo)出價10億美元,想要從我們手中收購Facebook。我非常想讓馬克答應下來。即使是我在公司裡的那一小部分股份,也能讓我腰纏萬貫。對於一個來自北卡羅來納州小鎮的22歲的靠獎學金度日的學生來說,數目如此巨大的一筆錢簡直難以想像。我不是唯一一個想讓馬克點頭的人——公司裡幾乎每個人都有同樣的想法。

但在Facebook公開談論此事是個禁忌。當我們終於有機會單獨相處時,我問馬克說:“你對雅虎的提議怎麼看?”結果,他聳了聳肩,只告訴了我一句話:“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想為雅虎的首席執行官Terry Semel工作。”

除了在大學裡做過幾次零工外,馬克幾乎從從不甘居人下,他才是自己的主人。我自己也不太喜歡這個主意,但我也不介意以有個老闆的代價來換取一大筆錢。馬克的干勁明顯更大了。統治的吸引力任誰也無法拒絕,由此帶來的忙碌和充實也令人欲罷不能。

馬克·扎克伯格在公司上市當天敲響了納斯達克的開市鐘。圖片版權:Spencer Platt/Getty Images

也許馬克是永遠不會有老闆的,但他需要時刻審視自己手中的權力。美國政府需要做兩件事:打破Facebook的壟斷,然後對該公司進行監管以確保它對美國人民更加負責。

首先,Facebook應該被拆分成多家公司。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可以在美國司法部的配合下,通過撤銷Facebook對Instagram和WhatsApp的收購——並在未來幾年禁止此類收購——來執行反壟斷法。其實聯邦貿易委員會在一開始就應該阻止這些合併的,但現在採取行動還為時不晚。糾正錯誤決定也不是沒有先例可循——就在最近的2009年,Whole Foods還通過出售幾年前收購的Wild Oats品牌和門店,解決了反壟斷投訴。

有一些證據表明,我們可能正朝著這個方向前進。參議員Elizabeth Warren呼籲拆分Facebook。今年2月,聯邦貿易委員會宣布成立一個特別工作組,監控科技公司之間的競爭,並審查之前的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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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分Facebook益處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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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上的用戶越多,它就越有價值。圖片版權:Jim Wilson/《紐約時報》

還有一些人擔心,Facebook或其他美國科技公司的拆分解體可能會成為一個國家安全問題。他們表示,因為人工智能的進步需要大量的數據和計算能力,只有像Facebook、谷歌和亞馬遜這樣的大公司才能負擔得起這些投資。如果美國的科技公司規模縮小,可能會在與國外對手的競爭中處於下風。

這些關切雖然嚴重,但不能成為不採取行動的理由。即使在拆分之後,Facebook仍將是一家利潤豐厚的企業,擁有數十億美元的資金用於投資新技術,而一個更具競爭力的市場只會鼓勵這些投資。如果國外的企業真的領先了,我們還可以讓政府投資研發領域,並採取貿易政策——就像它今天所做的那樣——保持我們的優勢。

對政府來說,拆分Facebook的成本將接近於零,同時會讓許多人在經濟上獲益。禁止短期收購能有效確保競爭的存在,打造出一個蓬勃發展的空間,與此同時,數字廣告商也會突然間有多家公司可以選擇,更不要說躍躍欲試的投資人們了。

就連Facebook的股東也可能從中受益,這個已經在過去的歷史裡得到了證明。在標準石油公司(Standard Oil)被拆分的一年內,這些公司的市值翻了一番,幾年後又增長了5倍。 1984年美國電話電報公司被拆分10年後,從它的廢墟中誕生的新公司的市值增長了兩倍。

但最大的贏家將是美國人民。想像一下,在一個競爭激烈的市場中,他們可以從一個提供更高隱私標準的網絡平台、一個收費但幾乎沒有廣告的網絡平台以及一個允許用戶根據自己的意願定制和調整的網絡平台中做出選擇。沒有人確切地知道Facebook的競爭對手會提供什麼服務來讓自己與眾不同,這就是關鍵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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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隱私、制定言論準則

僅僅拆分Facebook是不夠的。我們需要一個由國會授權的新機構來監管科技公司,這一新機構的首要任務應該是保護隱私。

歐洲人在隱私保護方面取得了進展,出台了《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該法律保證了用戶得以享受最低程度的保護。美國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隱私法案應該明確規定美國人對自己的數字信息擁有何種控制權,要求科技公司向用戶提供更清晰的信息披露,同時為該機構提供足夠的靈活性以便其能夠隨著時間的推移實施有效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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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兩天多時間裡,近100名立法者對馬克·扎克伯格進行了質詢。圖片版權:Tom Brenner/《紐約時報》

一些人懷疑,考慮到聯邦法院對反壟斷行動的敵意,拆分Facebook的努力能否在法庭上取得勝利,或者本屆分裂的國會是否能夠凝聚足夠的共識,成立一個社交媒體監管機構。

但即使拆分和監管也不可能立竿見影,僅僅做出拆分和監管的努力也會使得這些科技公司有所收斂。政府對微軟(Microsoft)的訴訟——非法利用自己在操作系統的壟斷地位迫使用戶使用其IE瀏覽器——於2001年結束,當時George W. Bush政府放棄了拆分該公司的努力。然而,那次起訴確實有效地遏制了微軟稱霸網絡的野心。

同樣,美國司法部上世紀70年代起訴IBM非法維持其在個人電腦銷售領域的壟斷地位也以僵局告終。但在此過程中,IBM不得不改變了自身的許多行為。該公司停止了硬件和軟件的捆綁銷售,在個人電腦上選擇了一種極其開放的操作系統設計,同時減少了過去對供應商過多的控制。 Wu教授在書中寫道,這次經歷讓IBM避開了“任何可能有反競爭之嫌的行為,以免增加針對它的指控。”

所以,即使是對Facebook不成功的訴訟,我們也可以期待同樣的結果。

最後,對Facebook的訴訟也可以“殺雞給猴看”,讓谷歌和亞馬遜等其他巨頭三思而後行,不敢輕舉妄動,不去扼殺牠們所在行業的競爭,因為它們擔心自己可能成為下一個目標。如果政府利用這一時機重新推出一種有效的競爭標準,從更廣泛的角度看待“免費”產品的全部成本,可能會使整個行業獲益。

但如果我們不採取行動,Facebook的壟斷地位將變得更加穩固。在掌握了世界上大部分個人通信的情況下,Facebook能夠通過挖掘這些數據的模式和趨勢,使其在未來幾十年相對於競爭對手具有優勢。

我只恨自己這個警鐘敲的太晚。在Facebook工作所獲得的經濟回報徹底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即使在我把錢花光之後,我仍然懷著敬畏的心情看著這家公司的成長。 2016年大選的餘波和劍橋醜聞讓我意識到Facebook壟斷的危險。

要求Facebook和其他壟斷企業負起責任來的時代可能正在開始。群眾的憤怒正在增長,不可忽視,新的有誌之士已經出現。在國會山,眾議員David Cicilline對調查壟斷問題興趣頗濃,參議員Amy Klobuchar和Ted Cruz也加入了參議員Warren的行列,呼籲加強監管。前美國經濟顧問委員會(Council of Economic Advisers)主席Jason Furman等經濟學家正在公開談論壟斷問題,Lina Khan、Barry Lynn和Ganesh Sitaraman等一眾法律學者也在謀劃更為公平的未來。

這些人民公僕、學者和活動家掀起的運動值得我們支持。馬克·扎克伯格無法使Facebook變得更好,但我們的政府可以。

*Chris Hughes,Facebook聯合創始人,現在是經濟安全項目(Economic Security Project)的聯合主席,也是羅斯福研究所(Roosevelt Institute)的高級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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